发现了一个好地方

第一,我吃饭的时候非常讨厌别人提起关于排泄物的话题,因为卷的胃实在是不太好,也许有人认为这样很矫情,可是真的难受怎么办。当年一旦有人触碰这个禁忌,老娘都是一巴掌挥过去,当然在家只能弃筷离席,后来大了也只是打断和制止。现在所有人包括我喜欢的哥哥姐姐都说要习惯,我也只能默默低头,强按下身心的不适,有时候玩笑我就只注意笑点,这样也能撑过去。可是那些专门在吃饭的时候没有语言技巧的提及某些字眼,会让我觉得你很脏,很脏,很脏……没有素质。


第二,我从来没有什么特别的偶像,周杰伦我喜欢听他以前的歌,就算会唱50首他的歌我也不会视他为偶像。同样,我佩服艾弗森的坚毅,喜欢他行云流水的球风带来的畅快感觉,我喜欢一个人把一个队带的飞起来的纳什,喜欢球场意识如同幽灵一般的基德,喜欢全能的加内特,喜欢优雅的雷·阿伦……但是我不会因为自己的喜欢就不接受别人的不喜欢,所以在我面前大声地批判周杰伦、艾弗森什么的,我是真的没有意见。但是如果你没有什么论点论据,只是像风了一样说人家是一坨○,还不停地说,我就无法理解和接受了。如果你的出发点仅仅是我和喜欢的球员不一样,而你认为你喜欢的就是伟大,我喜欢的就是傻逼,这对于尊重你的偶像的我来说是不公平 的。就好像从来不喜欢EVA的我,仍然承认他的江湖地位,这是认知不是喜好。


第三,“你一个看球的没有资格来和打球的我争论。”我在假定这句话成立的基础下,从您仅仅是初中时入选过球队的身份来作为“打球的”资格标准的话,那么从初中打到大学的我是不是更能被称为“打球的”呢?而实际上这句话本身就是个病句,对于球员的评价就像对艺人的评价一样,应该是没有贵贱之分的,只要是对这个项目感兴趣的人。其次,身在体院的我想必比您更多的接触到真正的运动员(从数量和质量上来说),您却以地域来划分“什么你的圈子”又不在这边,私以为这种解释十分可笑。接触过的人和事都是一种人生经验和知识的累积,不是看他们是否共处于一个空间,比如我妈大部分的为人原则是来自我已逝的外公。


第四,我实在是不喜欢和不讲道理,你也和他讲不通道理的人进行辩论。所以结论是我只能吞一肚子火无处发泄。而事实上,如果是不相干的人,真正讨厌的人,我顶多不结交就是,可是对象又不完全是这样。


短时间内经历了以上事件后,卷大人决定出去走走,顺着楼梯来到了大楼顶上。虽然因为上了锁的门而进不了天台,但是坐在顶层的阶梯上透过玻璃看着外面晒好的阳光,来只X还是非常惬意的。瞬间想起了和飘飘一起度过的无数美妙夜晚,月光、橘子和猫。



痛苦的回忆副本
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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One Response to 发现了一个好地方

  1. 野兽 says:

    哪那么恼火哦 ~~你娃身边杂个尽出现些科幻的人哦 ~而且你还是可以哦~撒子人都能用辩论的么 ~~~没看过历史 ~不晓得对牛弹琴杂个来的哇 ~~哎 ~~再修佳节又重阳炼哈嘛 ~~~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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